中文博彩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乡镇(管委会) > 石坝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业务工作 > 重点工作

关于开展圩镇“六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9-03 10:4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中文博彩平台石坝镇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体: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提升石坝镇整体形象,规范镇区秩序,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镇区环境,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对辖区内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并同步推进相关区域升级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全面覆盖石坝镇辖区内所有街道、公共场所及市场周边区域,其中重点聚焦石坝收费站至坦田村口路段、石坝大道、商业街、桥东南路等核心区域。

  二、整治内容

  擅自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简易棚、雨棚、广告牌等;在街道、人行道、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占用公共通道等行为。

  (一)乱搭乱建整治: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整治范围内搭建构筑物、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包括铁皮棚、种植棚、养殖棚、遮阳棚、棚屋、屋顶棚等)。

  (二)乱摆乱卖整治:沿街商户应将商品、物料、落地广告牌放置等物品店面屋檐范围内经营,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占用户外场地进行室外生产、经营、展示、宣传等活动(镇政府有关部门划定疏导区或经事前审批的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兜售物品。流动商贩、自产自销农户须进入农贸市场或政府有关部门划定区域摆卖经营。

  (三)乱堆乱放整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整治范围内道路两旁及公共场所乱堆放建筑材料、渣土余泥、废品、建筑垃圾等物品。

  (四)乱拉乱挂整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整治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拉挂破损、脱落、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指示牌、横幅、帐篷等。

  (五)乱贴乱画整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整治范围内的建筑外墙、电线杆、公共设施等地方乱张贴、乱涂画小广告、喷标语。

  (六)乱扔乱倒整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整治范围内随意丢弃装修垃圾、生活垃圾、杂物、废料等废弃物。

  (七)凡违反本公告规定,在上述指定区域堆放杂物、开展经营活动或进行乱搭乱建,进而影响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沿街房屋外立面风貌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物品予以暂扣、罚没,并对违规行为人处以罚款等处罚;若拒不遵守管理规定、寻衅滋事,将从快从严予以严肃查处。

  (八)自本通告发布十五日内,相关单位、个人务必自行开展整改和清理,十五日后镇相关执法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清理。

  三、时间安排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相关要求

  (一)落实“门前三包”。各责任主体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绿化保护)责任制。存在“六乱”行为的,应立即自行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将依法依规采取暂扣物品或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强化执法力度。对问题突出点位、复杂区域及拒不配合整治的对象,将依法从严整治。对屡不整改或妨碍、阻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实行长效管理。从“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转变,从“短期见效”向“长期稳定”提升,杜绝问题回潮反弹,实现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共建美好家园。敬请广大居民、商户积极支持、主动配合本次整治行动,自觉参与“六乱”治理,携手打造整洁、有序、美丽的石坝圩镇。

  在此期间,如给广大居民朋友的生产、生活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望大家给予支持、理解和配合。石坝镇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居民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打造一个美丽、宜居的石坝镇!

石坝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信息
【TOP】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